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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学院附属中学高二年级关于落实学校手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发布机构: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为更有效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当使用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产生的消极影响,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文化情趣,从而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学风,根据《琼州学院附属中学关于学生校内携带手机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年级课堂、寝室的手机使用调查情况及本年级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手机由各班统一保管,从每周日晚19:20——周六下午17:10,存放于各班的手机柜中;手机柜钥匙由班主任及年级组保管。

2、各班分成若干手机保管小组,每组一个手机存放小盒子;每组选一位组长,在规定时间内,组长负责收本组学生手机存放于手机柜中;每个小组的手机存放盒上注明本小组学生名单,每个手机背面帖上学生名字。

3、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下午17:10——19:20为手机开放时间,此时间段内,学生可取回手机使用,19:20后交给小组长存放于手机柜中。

4、为手机保管安全,各班教室无人时一定要安排专人及时关好窗锁好门。

5、各小组长负责检查本小组同学手机存放情况,班长或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手机存放情况,年级组不定时抽查各班手机存放情况,如发现有不按要求存取手机之行为或现象,年级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6、班主任要将年级组的实施细则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

7、未尽事宜或不完善处,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完善。

本实施细则,自2014年10月9日起实行。

 

2013级高二年级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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