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章制度 > 正文
我校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机构: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11-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的骨干力量,是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是学生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导师,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行为管理和生活管理。对全班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健康发展负有重大责任。

第二条 班主任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班主任受学校统筹安排,在分管副校长和学生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班主任的设置和任职条件

第一条 班主任任职条件与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一定的政治水平。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情操,作风正派,纪律性强,言行一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艰苦朴实。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教育能力。

(五)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较宽的知识面。

(六)要敢管敢抓,工作中不断探索。勇于创新,熟悉学生思想教育规律,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

(七)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全局观念,与学校的办理念与要求保持一致。

(八)任班主任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年轻教师,或调入我校首次担任班主任的年轻教师,均要 “师徒结对子”。 录用的新教师原则上不能当班主任,须当副班主任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取得班主任资格证后)才能当班主任。没有被安排当班主任的新教师也必须结对到班中当副班主任。

(九)中层以上干部可挂职到问题班中当挂职班主任。

第二条 班主任的设置和选任

(一)每个教学班设班主任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班主任一人或挂职班主任一人,副班主任和挂职班主任均没有班主任津贴。

(二)每位教师(包括聘任教师)都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责任,班主任从在职教师中挑选,挂职班主任从中层干部和校领导中挑选。

我校的任课教师(年龄直至退休前),每隔三年必须当一年班主任。

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班级管理工作需要,从中层以上干部中安排挂职班主任。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长期(半学期以上)带队辅导的美音体任课老师及其他学科竟赛辅导的工作时间等同班主任工作时间。

(三)班主任由学生科提出人选名单并报分管校长上会拟定,经校长批准,由学校正式任命。

(四)班主任任职期间相对保持稳定,每次任期为一个学年。

(五)换(撤)班主任程序与任命程序相同。

第三章 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第一条 热爱、关心学生,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守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使本班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集体。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二条 经常与任课老师联系,了解、研究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第三条 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强生活管理,组织和指导本班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搞好内务卫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四条 组织领导班委会的工作,指导本班团支部开展活动。

第五条 有计划有目的的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第六条 参与组织领导本班学生劳动,增强学生劳动观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七条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树立良好班风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和分辨是非的能力。负责和组织本班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社会活动与组织管理等方面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注意保持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联系,调动各种因素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 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提出管理目标,写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做好每个学生的鉴定及操行评定。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第十条 定期召开班会,力求班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班会效果。

第十一条 做到“六到一深入”,即周日(或放假后上课前)晚修到、升国旗仪式到、班主任例会到、早读到、班级劳动到、班或学校举办的文体活动(含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到。同时,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

第十二条 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向学生科汇报工作情况,对违纪、特殊、重大事情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组织学生做好教室、宿舍的文明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学生的期末鉴定或毕业鉴定。

第十五条 管好本班的各种财物,尤其在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上,非上课时间不能随意使用。

第十六条 组织学生认真履行与校综治办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十七条 完成学生科或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权限

第一条 有权审批学生一天内的病、事假。

第二条 有权根据学校规定的原则和本班的情况,提高出本班助学金发放的候选名单,对有特殊困难的同学提出困难补助的建议。

第三条 有权根据学校有关评比条件,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奖学金”以及其它奖项的评比工作。

第四条 有权根据学校操行评定办法,搞好本班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第五条 有权对违纪的学生,依据有关部门规定提出处分的建议。

第六 有权服从学校管理大局的前提下,完成其他有关班级与教育工作。

第五章 班主任的考核与待遇

第一条 班主任的待遇

(一)班主任津贴按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实行量化管理津贴制度,由学生科按月量化计算,把核算结果呈送校领导审核,再进行发放。

第二条 班主任的考核

(一)学生科实行每月量化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对班主任的考核,以其完成任务绩效、履行职责为主要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具体内容按《琼州学院附属中学班主任量化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及《关于继续开展“文明班级”流动红旗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3)进行考核评分。

(二)对班主任工作成绩以及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提级、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任高一级职务。严格按职称有关文件对班主任的工作要求进行把关,不符合班主任工作相应年限与学校有关要求者不给予评职称。

(三)男教师55岁(含55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含50岁)以上、子女不满一周岁的女教师或怀孕的女教师,可视为有特殊理由,可申请不担任班主任。有特殊理由不能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必须提前向学生科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有关科室讨论报校长批准可暂不安排,年终考核最高只能评定为称职,当年度不能评优,当年不能派出外学习,否则按第五章第二条第四款执行。

(四)无特殊理由拒绝担任学校安排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年终考核最高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并降一级聘任,直至担任班主任为止。无特殊理由连续两年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年终考核最高只能评定为称职,学校不能给予高一级岗位聘用,对于连续五年不当班主任者,降一级岗位聘任,直至当班主任为止。

(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并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具体评选办法按《琼州学院附属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附件2)实施 。

第三条 对班主任暂停职务的规定。

(一)暂停班主任职务

班主任在工作过程中,如因责任心不强,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使班集体涣散,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暂停其班主任职务。具体表现为:

1.不求进取,甘心落后,缺乏全局观念,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2.不做后进生转换工作,或表面应付,效果不好;

3.不认真领会学校精神,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认真落实学校工作任务;

4.不深入学生宿舍,宿舍管理较乱;

5.不认真做好班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干部职责不明,不能团结协作。

6.同学间、师生间关系不融洽,集体观念淡薄,集体凝聚力不强,班级管理混乱。

被暂停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当年年终考核最高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且不能参加职称评审。被暂停班主任职务的教师,一年内不安排班主任职务,从暂停之日起,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生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担任助理班主任一年。经考核合格并由本人申请,可重新安排担任班主任。

被暂停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由学生科提出意见,报校务会议讨论批准后下文公布。在暂停班主任职务的当学年,不计其班主任工作年限。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条例参照兄弟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的有关条例进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试行。以前关于班主任管理规定与本条例有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二条 本条例是我校全员岗位聘任细则的一个分支。

第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务会,未尽事宜可作补充。

 

琼州学院附属中学

    2010年11月8日

分享到:

@Copyright 2012 www.hainanez.com All Right Reaserved.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南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电话:0898-86622268 邮编:572200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46900102000003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琼ICP备18003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