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组成机构 > 办公室 > 正文
琼州学院附属中学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4-05-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4】4号)文件要求,我校特召开专题会议对办公用房核查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办公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办公用房清理组织领导,特成立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办公用房的核查、清理、整改等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符冠烨

副组长:曾少平、郑海明、张忠富

成 员:陈永敦、谢宗硕、吴忠义、孙令炽

    二、自查、核查阶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办公核查清理工作小组对我校办公楼进行逐项对照检查,严格贯彻落实省厅文件和有关会议要求。我校办公用楼属于旧教学楼改造,不存在新建办公用房问题。根据所属事业单位个人办公用房核定标准,我校办公用房标准为:正处级领导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20平方米,处长级领导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12平方米,科级领导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我校实际占用办公用房共16间,办公占用面积54平方米共7间,办公占用面积25平方米共9间,根据各科室人数,部门人员的行政级别以及实际需要进行核算,其中核实符合个人办公用房标准12间,不符合核定标准4间。

    三、整改阶段

1.根据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办公楼实际,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对全校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2.方案明确规定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根据核定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适当调整;

3.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

4.本阶段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

    四、验收阶段

1.学校办公用房核查工作小组对整改后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2.学校总务科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进行验收、登记备案,并按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制定学校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规范学校办公用房配置及管理工作;

3.清理出的超标办公用房由总务科负责收回、登记备案,并统一调配使用。

琼州学院附属中学

2014年5月16日

分享到:

@Copyright 2012 www.hainanez.com All Right Reaserved.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南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电话:0898-86622268 邮编:572200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46900102000003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琼ICP备180034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