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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3-02-28

海 南 省 教 育 学 会 文 件

琼教学会〔2013〕6号

海南省教育学会 
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科教办,厅直属各中学:

为提高我省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典型经验,根据我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举办201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1.学科类:教学中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2.综合类:班级管理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二、参评对象

1.学科类: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思品、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科学等13个学科的教师。

2.综合类:学校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教师。

凡没有参加过省教育学会各学科分会或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的论文评比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送方式

1.各单位要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先组织初评,按获奖论文数量,以1:2: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再将获得一等奖的论文送我会评选。

2.各单位上报参评论文时,将《市县(单位)及厅直属中学参赛论文申报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和本单位论文评选结果通报及参评论文(电子稿)按类别分学科分别整理后打包发送至我会联系人邮箱。

3.每篇论文收取参评费60元,由各单位统一交至我会联系人处。

4.报送时间:学科类:2013年5月31日前;综合类:2013年9月30日前。

四、其他

1.参评论文必须以市县(单位)或厅直属中学为单位打包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评。

2.论文汇总后请将论文按类别分学科编好序号与汇总表打包一起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3.论文必须是作者亲自撰写,约3000字,不得抄袭、套构他人的作品或成果,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取消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

4.论文评选结果将在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上公布。

5.联系方式:符海翠,36652758 ;邮箱:fhc05@163.com 。

海南省教育学会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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